本网讯 5月13日,我院党委在院系楼152会议室开展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委书记李江作了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辅导报告。学习研讨会由李江主持,院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参加。
李江作新修订《条例》学习辅导报告
李江带领与会成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他指出加强纪律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党的纪律是镜子,必须时时对照;党的纪律是尺子,必须处处衡量。通过党纪学习教育,才能心中有标尺、行动有准绳,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党纪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不断提高广大党员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与会成员围绕专题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谈学习心得体会,均表示要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
随后,李江作新修订《条例》学习辅导报告。他主要从《条例》修订的依据、目的意义,《条例》历次修订的主要情况,《条例》修订内容介绍及党的六大纪律重要条款解读等三大内容对《条例》进行全面细致的讲解。他结合工作实际,提出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守《条例》的表率,要学习条例明规矩,知行合一不偏离;坚定信念守初心,忠诚于党不动摇;廉洁自律树清风,拒腐防变不逾矩;勤勉工作勇担当,履职尽责不懈怠;授受监督常自省,有错必纠不护短。他强调,遵守《条例》是每个党组织和每个党员的责任与义务,我们要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确保自己始终在《条例》规范下行动,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